当前位置:主页地方标准

DB61/ 1226-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1/ 1226-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1/ 1226-2018

地方标准陕西省强制性

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起草单位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洁、徐楠、王浩、刘赵梅、邹小刚、汪平、梁俊宁、徐党旗、马启翔、赵元伟、卢立栋、蒋楠、

相近标准

DB44/765-201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31111-Q-46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