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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2375-2019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5-2019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5-2019

地方标准山东省强制性

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工业炉窑的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山东省钢铁工业、建材工业、危险废物焚烧等行业的炉窑装置,其排放大气污染物执行国家或山东省相应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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