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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 1784-2018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5/ 1784-2018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5/ 1784-2018

地方标准福建省强制性

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印刷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起草单位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林振芳、黄文丹、吴锡峰、陈巧俊、卓桂华、陈锦、刘怡靖、张银菊、姜炳棋、张健、杨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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