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849-2024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导则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导则》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的一般要求、工作程序、评估内容和评估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自治区区域内规划、在建或建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民爆行业生产、流通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储存仓库,汽车加油加气站,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
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赵军、梅晶、郑慧伟、何勇、彭贵、杨志国、张婷婷、宋明立、卢大伟、李统中、孟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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