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493.1-2024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由北京市公安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确立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并规定了禁令、指示、警告、指路、旅游区、告示、辅助、智能交通标志、隔离栏桩头标志的设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
起草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鑫、黄培新、钱劭武、王喆、李宇东、李学民、梁立松、王蕴明、刘为、祁诗磊、何冰、杜志强、张寅寅、朱江、袁海燕、王玉、马国旗、袁辉、栗志杰、刘昊杨、张文鹏、廖若宇、尉言、王云超、李书飞、徐潞、王茜茜、贺成林、胡伟红、周壮、何鹏邦、赵晓娟、杨帆、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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