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413-2024 政务服务 窗口服务行为智能评价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政务服务 窗口服务行为智能评价规范》,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行为智能评价(以下简称智能评价)的总体要求、智能评价流程和方法、智能评价要求、结果应用、信息管理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政务服务办事员窗口服务行为的智能评价。
起草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中心、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中心、浙江金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博天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冯汝洁、陈莉萍、王根生、陈彬斌、王筑程、蒋王洁、高超、项圆圆、朱伟、沈伟听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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