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911-2024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由省卫健委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及分类收集、内部运输、贮存、消毒、处置、检查与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医学相关尸体检验、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检验中心或实验室等单位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
起草人
李军、陈紫葳、王坦、王亮、付佳、任慧、肖佳庆、胡月飞、刘阳、王丽萍、刘景华、葛松梅、石永丽、刘秀莲、侯显明、蔡英南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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