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831.2-2025 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规范 第2部分:市场购样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规范 第2部分:市场购样》,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消费品召回技术机构在缺陷信息采集工作中开展消费品召回市场购样的工作流程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消费品召回技术机构开展市场购样工作。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特征设备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审评检验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质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李翔、任玮、王勐、刘勇、李学玲、杨静、赵家炜、任吉祥、张羽、冯彩茹、陆静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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