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429-2025 港口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指南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港口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指南》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港口行业能源审计的内容、方法、程序及报告编写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从事港口生产作业的企业以及对港口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服务的能源审计者,重点用能单位审计对象为年综合能源消费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港口企业,在此规模以下企业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量中心站、天津港职工培训中心、天津港海湾职业技能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春生、王克勤、陈艳萍、于鹏飞、张鹿、陈钢、刘辉、刘永泉、刘磊磊、付卫国、宋子芳、陆红玉、康仲飞、吴培森、杜伟、孙磊、顾明、田腾、郭旭、赵大地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