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967.9-2025 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 第9部分 物流类园区(开发区)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 第9部分 物流类园区(开发区)》,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物流类园区(开发区)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内容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物流类园区(开发区)、以物流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开发区)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气候中心
起草人
孙玉、杨晶、王慧清、杨司琪、刘啸然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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