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486.8-2024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 第8部分:商场、市场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 第8部分:商场、市场》,主管部门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本文件规定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能力建设和评估。本文件适用于总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商场、商店、室内集贸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起草单位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松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起草人
靳威、李洪刚、王飞、代文亮、袁野、张男、刘宇曦、于建勋、褚德鑫、王来、刘云龙、田野、吕星昱、殷晓春、王超、杨峻岭、杨琳琳
相近标准
DB64/T590-2021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13/T1192-2010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64/T590-2010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22/T488-2010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1138-2009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13/T1138-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53/T332-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64/T587-202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63/T944.3-2010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第3部分:商场市场DB46/221-201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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